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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组织观看学习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工作交流视频会议

    发布日期:2021-05-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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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饶培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工作交流会的通知》(教科技函〔2021〕247 号)文件要求,学校于5月17日上午9:00-12:00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集中观看学习。副校长周颖杰出席会议,实验室建设管理中心、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基建处、后勤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院(部)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共三十余人参会。实验室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张宏敏主持会议。

    视频会议中,教育部科技司副司长张国辉总结了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并部署了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各高校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安全工作重要性,强化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组织保障和信息化建设。随后,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郑伟涛作了题为《吉林大学在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与管理》的经验介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闵辉介绍了上海市高校实验室安全的管理经验;清华大学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艾德生作了题为《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条目解读》的专题报告。

    视频会议结束后,副校长周颖杰就如何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学校职能部门和各院(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深化职能部门、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的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切实有效的将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各院(部)要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通过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等形式,集中宣讲、学习实验室安全管理知识。同时,通过强化对学生实验室安全知识、设备操作规程的考核,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三是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管理。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标准的各项要求,强化实验室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全过程的管控,着重做好危化品使用台账管理与实验废液处置工作。四是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各院(部)要立即深入研究制定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措施,部署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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